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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青少年是本中之本(图)

发布: 2006-10-17 13:55 | 作者: WOlf | 来源: 【来源:南宁日报】 | 查看: 28次

  青秀区着眼基层,立足社区,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丰富活动项目,开辟工作阵地,大力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建立了以学校为龙头、社区为平台、家庭为基础的“三位一体”的社区预防网络,在全城区营造了共同关注、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在创建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示范城市活动中初显成效,青秀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呈下降趋势。

  加强组织建设 健全机制运行

  青秀区坚持把“以人为本,青少年是本中之本”作为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思想,纳入城区“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城区、镇(街道)、农村(社区)三级都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亲自挂帅,综治、公安、教育、司法、共青团等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工作思路。同时,城区各有关部、委、办、局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统一思想,细化任务,强化责任。城区党委、政府积极落实专项经费,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

  “红黄绿”社区预警机制让青秀区的帮教工作更有针对性。青秀区在各社区建立了16—25岁重点人群信息数据库,并把青少年重点人群划分为三类:“红色”——触犯《刑法》或《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青少年;“黄色”——单亲家庭、困难家庭和有长期逃课逃学、迷恋网吧、打架斗殴、性格孤僻等不良行为倾向或现象的青少年;“绿色”——大多数行为正常、健康成长的青少年。通过分类输入电脑,做到一人一表,并在一人一表的基础上逐步建档。社区工作人员通过上门家访、外围访谈、网络通讯、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与对象接触,每月对社区青少年的思想状况、生活现状、就业情况进行动态分析,一旦发现“红色”、“黄色”比偏高,则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抓好个案的处理,开展好个案的延伸帮教工作。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全社会的事,青秀区大量的志愿者积极投身到社区青少年帮教工作中。青秀区采取组织、群众推荐,自愿报名的形式,招聘了一批热心青少年工作的“五老人员”(老战士、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以及从事法律、教育、医疗卫生工作的人员为志愿者,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基本工作队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志愿者队伍、“青春红丝带”预防艾滋病志愿者队伍、禁毒志愿者队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监督员队伍等5种125支志愿者工作队伍。

  构筑维权网络 加大法制宣传

  青秀区坚持以“建一个阵地,筑一张网络”为思路,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努力构建起以城区青少年维权服务站为龙头,各镇、街道维权服务分站为中枢,以维权热线电话、维权信箱、维权网站、维权服务卡为纽带,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为网点,纵横交错、立体式、社会化的青少年维权服务网络,实现了维权工作区域联动,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便捷的维权服务。

  2006年,青秀区“优秀维权岗”创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衡诺律师事务所成立了社区青少年维权服务站,对青少年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并提供咨询,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南宁市110警务大队在天桃学校、星湖小学等学校开展紧急疏散演习;星湖派出所深入学校、社区传授学生自我防护技巧;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加大对城区内非法使用童工情况的专项清查力度;组织开展文化市场清理和经营性网吧整顿等专项行动;城区团委组织公安、城管、社区等维权岗与辖区80多家经营性网吧签订结对协议;先后对122所校园周边环境开展13次专项整治大行动,取缔非法流动摊点136个,使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社区是青少年活动的阵地。青秀区以“社区法律学校”、“青少年教育基地”、“社区家长学校”为主阵地,广泛开展法制、德育宣传活动。围绕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社区邀请家长参加“社区家长学校”组织的法律讨论,使父母与子女相互交流、探讨法律知识,共同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提高整个家庭的法律意识,从而在社区筑起未成年人失足的“防火墙”。

  营造关爱氛围 打造青秀特色

  鲜活的现实案例最具警示意义。城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在校生到法制教育警示基地——少管所,现场观看在押少年犯的生活状况,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邀请羁押在所的少年犯走进课堂走进社区,对青少年进行现身说法,使广大学生深受教育。城区法院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将公开庭审安排进了学校,进行法制教育新尝试,学生普遍认为法制教育课采用这种形式很新鲜,切身感受到知法守法的重要性;城区检察院将问题青少年的帮教有意识地安排进了社区,由社区组织失足青少年参加“四进社区”广场活动、铲除牛皮癣、去敬老院义务劳动等社区公益活动。为了达到在潜移默化中帮教的效果,社区团支部每次活动时,都邀请青年志愿者、社区青少年工作者、社区青年干事等同龄人共同参与活动,增强了问题青少年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宿感,取得了较好的帮教效果。

  2006年6月,青秀区团委与《南宁晚报》共同发起“关爱城乡留守儿童”的庆“六一”特别活动,邀请的31名留守儿童,通过到烈士陵园扫墓、参观市容市貌和“136”工程建设成果,极大地激发了孩子们的热爱祖国和建设首府南宁的热情。

  通讯员 唐凯 徐姗文/图

  预防青少年犯罪宣传活动形式多样

(责任编辑: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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