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清晰、互为促进的业态组合模式与引领现代化、国际化文化消费潮流的发展策略,构成了和平广场的“另类”核心竞争力。
当文化产业和商业成功“嫁接”,会结出什么样的“硕果”?
这里提到的“嫁接”指的是大连和平商业广场内聚集了多种文化产业业态的“文化超市”。和平广场,由民营企业集团——佰融集团投资兴建,就其规划而言,是大连市首屈一指的商业地产。但正如开头提到的,使它显得有“标本”意味的并不是浩大的规模,而是其与文化产业的亲密关系。
而“文化超市”概念的独特性,使得这个“嫁接”的“硕果”不但是它的经营者关心的问题,更是提出这个概念并着力引导其发展的大连市政府和文化部门关注的焦点。
文化与商业的一次“亲密接触”
这几年商业地产的火爆,使得大连市并不缺少大型的商业购物中心,其中也多有集购物、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多功能购物中心。
但是正如最近国家对兴建shopping mall(大型购物中心)进行的宏观调控所关注的那样,这些购物中心大都是同质建设,没有个性,在满足消费者的物质商品消费欲望后,很难再找到发展的后劲,缺乏核心竞争力。
而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文化消费却在不断的增长中。从这个层面看,在商业发展中,怎样主动引领文化消费的发展以及繁荣文化消费,不但是解决文化产业发展的“终端问题”,更是商业祭起的寻求发展后劲的“法宝”。
来自和平商业广场的说法证实了这一点,“近年来,我们发现大连的消费市场发生了变化,综合来看就是消费者的有目的购物比例在降低,也就是说吸引消费者的因素在发生变化。这就给了我们寻找单纯的商业消费之外的刺激因素的动力,而文化产业能够提高消费者档次,正具有这样的作用。”和平商业广场总经理张少华说道。
正是出于这种双赢的考虑,大连市政府和文化局提出了“文化超市”的概念,这与和平广场经营者寻找新的发展着力点的观念不谋而合,而毗邻大连市学府区和旅游胜地的地理位置,也使得和平广场具备了繁荣文化消费的商圈氛围。
2003年,和平商业广场“文化超市”挂牌成立,在18万平方米的经营规模中,文化超市占据了其中的3.5万平方米,涵盖电影、展览、音像、图书、演出、文物、文具、网吧、游艺、康乐、娱乐、餐饮、酒吧、工艺制品、美术作品、美容美发共计16个经营项目,形成了定位清晰、互为促进的业态组合模式。
在良好的业态组合模式之外,和平广场始终坚持国际化标准购物中心的经营运作原则,坚持走非同质化的经营道路,先后引进了乐购超市、奥纳电影城、银泰百货、国美电器以及方特科技乐园,5大主力店,相互独立,互为补充。
其中,由大连市政府投资2000万元、和平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投资4250万元成立了大连奥纳电影城有限公司。大连奥纳电影城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配有国际一流的放映、音响系统,是东北地区唯一的一家五星级影院,营业伊始就拿下了东北地区单体影院票房之首的宝座,营业额也占到了大连市影院票房收入的一半以上。
另外,和平广场基于建设综合性大型购物中心的发展需要,引进了方特科技乐园,不仅完美诠释了现代动感商业新概念,而且充分彰显了和平广场倡导文化消费的发展追求。方特科技乐园堪称目前中国东北最大的室内高科技智力乐园,总建筑面积达6500平方米,集合了娱乐仿真、网络游戏、虚拟现实、多媒体卡通、三维立体游戏等27类新型娱乐项目。
和平商业广场“文化超市”依托国际化标准购物中心的幽雅环境、先进设施,以奥纳五星级电影城为龙头,以方特科技乐园为支柱,进行专业化管理,保证了其国际化的卓越品质、现代化的高雅品位。和平商业广场“文化超市”,不仅经营状况非常好,而且从消费者行为的角度来看,这些文化业态,对吸引消费者到来、增加消费者的滞留时间、兴奋消费者的情绪以及融洽消费者的感情方面,都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同时也推动了其他商业业态的发展,是和平商业广场区别于其他大型购物中心的核心竞争力。”和平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少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道,“这也使得和平广场早早地就超脱于和其他竞争对手的低端竞争,走上了一条高端路线。”
同时,文化消费业态的集聚效应也使得文化超市在取得的经济效益之外,也引领了文化消费的趋向。需求推动供给,文化超市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是文化产业的终端出口,它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大连市文化品牌的建立和文化产业的壮大。同时,文化超市由政府着力推动,企业主动参与的模式也为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
“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大连市文化局副局长王大鸣在回答记者的问题时这样总结道。
前方是坦途?
“对旗下的物业,我们一直坚持只租不卖的原则,这对于大多数急于回笼资金的物业所有者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只租不卖的原则就是为了保证对业态调整的主动权。”在谈到为什么和平广场能够灵活调整业态形式时,佰融集团及和平商业广场董事长都兴平这样说道。正是这种坚持为和平广场文化超市的建立铺平了道路,也因为主动权的掌握而为未来文化超市的发展展开了新的空间。
但不能否认的是,尽管掌握着物业的自主经营权,在文化超市这种新型文化消费业态的未来发展中,和平广场还面临着几个问题。
由于坚持只租不卖的原则,应当说,和平广场对文化超市当中业态的经营有着绝对的主导权,和平广场与进场经营者的合作方式一般是采取项目合作的方式,这种方式也保证了合作的灵活性。而从另一个方面看,要对如此众多的业态,只采取项目合作的方式,不参与他们的经营,那么对他们进行日常监管并非易事,它对物业经营者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他们必须真正了解这为数众多的业态的日常运营和管理。特别是在网吧等业务形式进场后,就更需要物业方面和文化部门做好配合,保证文化消费环境的纯净。“对这方面的工作我们一直很重视,政府部门在文化超市筹建伊始,专门成立了‘大连综合文化超市管理委员会’,负责进场经营项目的把握和指导,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面对记者的疑问,张少华如是说。而据记者了解,为了推动文化超市的发展,大连市文化局还会成立驻在文化超市的综合文化市场监管部门。
另一个方面,在文化产业与商业结合的效果已经初步显现,和平广场也已经尝到文化消费带动商业地产增值的“果实”之时,文化超市的后续发展如何?如何更深地开掘文化产业的潜力,而免于仅仅借重于这个概念,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而对于主业并非文化产业的和平商业广场有限公司而言,尽管已经有文化超市的金字招牌在闪耀,但要做实文化产业也并非易事。“公司已经意识到了这种局限性,如果就只是采取和文化产业企业合作的方式,而不是深入到产业本身的运作中,在文化超市未来的发展中,就很难保证这块文化招牌,也很难把握未来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一位公司高层这样对记者解释公司管理层在这个问题上的忧患意识,“下一步,我们会考虑专门成立文化产业发展公司,逐步参与到一些业态的运营中,把产业这一块做实,把公司的业务版图真正扩展到文化产业的领域。因为这涉及到公司业务领域的调整,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发展文化超市的经验已经使我们意识到了文化产业这个朝阳产业,绝对是值得开掘的。所以公司一定会考虑做这个业务方向的调整。”